关于新一届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年08月14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新一届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长期从事民俗、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法律等方面研究的专业人才,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国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10年以上。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敬业精神。

(三)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有创新精神。

(四)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某一方面有较深造诣或取得显著成绩。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0731日),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专家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学院(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切实推荐出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界公认、求实创新的优秀人才(名额不限)。

(二)请有关单位和专家人选如实填写《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表》(附件2),其中纸质件2份(推荐表不需要盖院章),附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0年8月18日前送到汇元楼5楼社会科学部值班老师处。推荐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ijunbai787@126.com.

联系人:白丽君    联系电话:13728688963

附件一: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表

附件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章程

          社会科学部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