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20日

全校各文科单位: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相关规定,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按时完成项目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负责人在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定期清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期定为立项后5年,能够在清理截止期之前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

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按时申请结项。其中,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务必在2021年8月1日前完成结项。对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全国社科工作办将作终止处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实行在线办理,具体操作说明参见附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科研秘书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23532968,石秀选,汇元楼531

 

社会科学部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