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概念体系、叙事体系、话语体系,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民委办公厅启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参考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申报单位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并在《一览表》上盖章。
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4日前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和一览表(EXCEL文件格式)汇总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kxm@szu.edu.cn,纸质版送至汇元楼529室,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社科部联系人:白丽君 联系电话:26532359
国家民委办公厅联系人:刘盛 伊丽欣娜
联系电话:010—66508318 66508316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社会科学部
2020年12月29日
通知详情请查看国家民委网站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012/11439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