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1年04月16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要求深入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根据《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度课题的申报面向全市,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

二、本次年度课题申报设《课题指南》,*为重点课题研究题目,重点课题题目不得做改变。申报者可以按《课题指南》范围和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针对目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市委市政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申报

三、本次年度课题立项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共建课题四类,前三者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018万5万元

四、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

五、以课题组负责人身份申报规划课题,同一年度仅可申报一项,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申报规划课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申请两项课题;有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在研课题者或有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良记录者,不得申报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六、不具备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没有获得博士学位的项目申报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七、青年课题申报者及课题组参与人员均应在198112月31日后出生

八、申请者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深圳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或团体。所在单位应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列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承诺信誉保证,并有经费管理能力

九、请申请者认真填写《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将书面材料(申请书5份,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和电子版(word文档)报送给各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审核并与汇总表一同提报社科部。

十、材料提报截止时间为202151317:30,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

2.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4.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5.科研秘书填写:2021年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汇总

 

社会科学部

2021年4月16日

 


联系人:张璋,26530799,13925285010,汇元楼542

电子邮箱:szuzz@s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