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2022年度重大课题招标的通知

2022年04月14日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对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拟面向全国开展2022年度重大课题招标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深圳十四五规划要求,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招标对象

包括国内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须有两名以上核心研究人员(明确一人为首席专家),并全程参与课题研究。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选题

(一)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与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研究;

(二)中国式现代化与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研究;

(三)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与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研究;

(四)深圳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研究;

(五)前海制度创新研究;

(六)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环境研究。

四、资助额度

每项中标课题资助研究经费95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应在所申报课题的相关领域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和攻关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3.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招标课题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六、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公告》发布的选题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

(二)投标人须在给定的选题下,根据学科专业及研究专长组成不少于10人的研究团队,并自行设立若干子课题。

(三)课题投标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为3-5个,每个子课题确定1名负责人及若干名成员。

(四)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五)投标人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六)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人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七)投标人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七、纪律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要把好政治关和质量关,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课题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认真审核,合格者方可投标。

(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投标。

(三)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研究中心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结项要求

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著作,逾期未提交成果的视为自动撤项,(如有丛书出版和论文发表周期原因,可适当延长结项时间,或以出版合同和用稿通知为据),其他要求及双方责任以课题协议具体条款为准。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课题成果署名单位须为“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否则不予认定结项。

课题结项须提交不少于15万字的总报告、3-5个子报告和至少3篇决策咨询报告,总报告须在具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资格的出版社出版,同时须在省级及以上报纸或CSSCI、北大、社科院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理论文章3篇(报纸字数不少于2000字,期刊字数不少于8000字)。

九、招标方式

请我校投标人按要求填写《投标书》,并于20225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uchu@szu.edu.cn,将1份原件纸质《投标书》(“六.单位承诺须”须所在部门盖公章)交到社会科学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楚,26537588,汇元楼540



社会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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