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三个研究专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创新研究专项:重点围绕教育服务“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研究。
(三)高等教育科学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
我校限报15项。
(二)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课题申请人开展的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基础研究要着眼经济社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资助经费
我校每项拟资助3-5万元。
四、立项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本年度课题以学校为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二)请各科研秘书于5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6份,《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至汇元楼540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wangjie@szu.edu.cn。
申报书下载地址:https://210.76.75.91/
(三)校内初审程序过后,通过初审的申报人登录教育厅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 , 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至6月12日关闭。
联系人:王捷 电话:2653758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
support@e-plugger.com。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附件2:2022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高等教育专项)
附件3: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部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