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13日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简称“钱端升奖”)是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办法的规定,教育部将钱端升奖认定为“部级奖”,国家统计局据此也将钱端升奖列入部级成果奖的统计范围。

  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22年举行第九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

  本届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和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时间范围

  201011日至201912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往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办法

请各学院(科研机构)科研秘书于718日(周一)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到汇元楼529室白丽君处,电子材料发送至skxm@s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请学院科研秘书依据下面的要求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所需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院里无须加盖公章)、《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Word版)、《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和申报成果扫描件发送至:skxm@szu.edu.cn。发送邮件的主题和文件名请标明:“xx学院 第九届钱端升奖申报材料

  3.专著2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专著扫描件1份(包括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作者信息页、正文首页、封底等,所有信息汇总为一个PDF ),以学校+作者命名。

  4.论文2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论文扫描件一份(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所有信息汇总为一个PDF ),以学校+作者命名。

  5.研究咨询报告2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研究咨询报告扫描件1份(包括研究咨询报告全文、采纳证明等,所有信息汇总为一个PDF),以学校+作者命名。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五、申报和联系方式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基金理事会、奖励办公室联系人:

  谭 瑾:010—58909656  15801293317

  闫立宇:010--58909103


深圳大学社会科学部联系人:

白丽君:  0755-26532359,  13728688963  办公室:粤海校区汇元楼529室   电子邮箱:skxm@szu.edu.cn




社会科学部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