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宣传文化基金”)年度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启动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0月7日。
二、申报方式
(一)本年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无须提交纸质版申报书。请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宣传文化基金项目申报审批系统:http://www.szcf.org.cn (用户名:深圳大学,密码:skb@SZU0755),并参照《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附件1)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二)建议申报人在进入系统申报后,先浏览需要填写的版块内容,在文档中拟好草稿再粘贴至系统相应模块中,防止系统掉线导致信息丢失。我校只有一个公共账号,申报人在填完相关资料并保存后,可选择关闭网页,切勿点击退出系统,否则可能造成其他同时在线的申报人项目信息丢失。同时,申报人勿进行本人项目之外的其他操作,以免误删信息导致申报系统数据丢失。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围绕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文明典范和成为新时代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引领者,积极探索文化强市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精心策划扩大深圳影响、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打基础、利长远、谋发展的项目,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多做文化惠民、文化利民、文化便民的实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请各单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周密做好全年工作策划,加强项目的预见性和计划性,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内涵。项目策划在政治和艺术上都要坚持正确鲜明的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突出社会效益和品牌意识,力求精品更精,品牌更亮;注意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
(三)请各单位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务必实事求是,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和宣传文化基金财务管理细则有关规定(附件2),确保所编预算切合实际、计划周详,反复核对无误后方正式提交。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后,将不能退回修改。
(四)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中各项要求,组织好项目申报,提高申请书填报质量,及时提交合规材料。逾期提交规定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四、咨询服务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基金办工作人员咨询:申报系统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李工(0755-26284416),申报的其他事项可咨询王小姐(0755-88132170)、仲先生(0755-88136175)。
联系人:刘楚,26537588,汇元楼540
社会科学部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