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深圳大学年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04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促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以文化创新推进学校高水平发展,加快学校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我校出台了《深圳大学年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评选办法》(附件1),现开展首届深圳大学年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评选工作。

一、成果类型

1、著作(含专著、译著、古籍整理等)

2、论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理论文章)

3、咨询服务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二、评选范围及时限

1、评选范围。在2021年内取得并以深圳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我校教师为第一完成人的人文社科成果。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 

2、申报成果时限:著作以第1版次时间为准;学术论文、理论文章、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以被采纳或获得批示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著作类报送材料包括《深圳大学年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申报表》、著作主要内容(2000字以内)以及书评、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支撑证明材料2份,著作1本(著作原件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目录及主要内容的中文翻译。

2、论文类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表》、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以及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支撑证明材料2份。

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上中文译稿和具备证明资质的单位提供的检索证明。

   3、调研报告类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表》、调研报告及支撑证明材料(包括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2份。

  调研报告需要保密的,请标明密级。

四、申报程序

  各学院(部)收集个人申报材料,并按照评选要求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于2022年11月14日(周一)将符合要求的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单位汇总的《深圳大学年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汇元楼529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kxm@sz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校十大社科成果+单位名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丽君

联系电话:26532359

联系地址:汇元楼529

电子邮箱:skxm@szu.edu.cn


附件1:《深圳大学年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评选办法》

附件2:《深圳大学年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申报表》

附件3:《深圳大学年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部                          202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