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顺利开展深圳大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评选工作,充分发挥我校专家学者在成果评价方面的智库作用,坚持教授治校理念,提高我校社科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深圳大学年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评选办法(试行)》,现开展深圳大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学科评审组候选专家推荐工作。相关通知内容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全校范围内与深圳大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三个学科评审组(文史哲和艺术组,经管法组,马列和教育及其他组)相关的单位均可推荐。
每个文科学院可推荐不超过4 位专家,每个相对独立科研机构可推荐不超过2位专家,作为学科评审组候选成员。
二、推荐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认真履职,公道正派,掌握人文社科成果评价导向和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身体健康。
三、优先推荐条件
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成果奖获得者、主持过国家级以上级别项目的专家优先推荐。
四、推荐方式
1.本次推荐工作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充分尊重专家个人意愿。符合推荐条件的专家填写《深圳大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学科评审组候选专家信息表》(附件1)交所在单位,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及推荐名额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2.各单位请于11月14日前将《深圳大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学科评审组候选专家信息表》和《深圳大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学科评审组候选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kxm@szu.edu.cn,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五、其他事项
深圳大学十大人文社科成果学科评审组候选专家每5年推选一次,任期内成员出现调离、退休等情况,可进行增补。
社会科学部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