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青年理论学术带头人“揭榜挂帅”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31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2023年青年理论学术带头人“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本任务,进一步激发理论人才创新活力,通过“揭榜挂帅”的形式,切实把德才兼备、潜力明显、成果突出的青年理论学术带头人遴选出来,为把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建成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中心、宣传阐释中心和传播交流中心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名额、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人选名额。通过“揭榜挂帅”形式选拔培养11名青年理论学术带头人。

(二)遴选范围。从研究基地青年学者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学者论坛征文优秀论文作者中遴选。

(三)注意事项。

1.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2.存在承担国家及省级相关科研项目被动终止、结题验收不合格,以及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等情况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学养深厚,有开拓创新精神。

3.有志于在党的创新理论领域潜心研究、干事创业,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发展潜力大。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5月25日)。

四、揭榜要求和工作程序

1.揭榜对象。揭榜对象为个人,每名揭榜对象只能参与1个揭榜项目。

2.揭榜条件。揭榜对象能针对已公布的项目需求提出明确的可行性方案,思路清晰、路线可行、数据真实,有明确预期目标及相应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期限和进度安排,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并承诺揭榜后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任务。

3.单位审核。揭榜对象所在单位对申报者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知识产权、廉洁诚信等情况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由单位盖章同意。

4.材料要求。针对研究中心公布的某一项榜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研究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和证明材料(含目录,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的主要项目、成果、奖励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含word版“揭榜挂帅”人选信息汇总表、“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PDF格式扫描附件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hjie@szu.edu.cn)。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每位人选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于2023年6月12日前报送至粤海校区汇元楼540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文件及附件请登录邮箱gdxzxggyx2018@163.com下载,密码gdxzx2018)

联系人:王捷

电 话:26537588 13823708223

附件:

1.2023年度青年理论学术带头人“揭榜挂帅”项目榜

2.青年理论学术带头人“揭榜挂帅”人选信息汇总表

3.青年理论学术带头人“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学者论坛征文优秀论文作者名单

社会科学部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