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合作单位公开申报的公告》的通知

2023年05月18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合作单位公开申报的公告》转发如下,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529日(周一)或之前报送申报材料到社科部。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十份,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送到汇元楼529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kxm@szu.edu.cn

联系人:白丽君    联系电话:26532359

办公室:汇元楼529室   电子邮箱:skxm@szu.edu.cn


社会科学部

2023年5月18日


关于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合作单位公开申报的公告

根据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工作安排,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诚邀合作单位开展课题合作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

本次课题合作研究申报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研究型企业等。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须有两名及以上核心研究人员(明确一人为课题负责人),并全程参与课题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353124时前。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发送时间为准,纸质版申报材料以交寄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根据《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见附件1)选择研究课题,填写《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合作研究申报书》(见附件2),明确研究思路、核心观点、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理方式:申报单位须按时寄送(邮寄用中国邮政EMS)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十份,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受理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11,邮政编码:518035,电话:0755-88121452,电子邮箱:szfzcyjs@sz.gov.cn)。

三、评审程序

(一)初审:中心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初审。

(二)专家评审:申报单位需提前准备PPT,由课题负责人作现场汇报(限时10分钟)。由专家组综合申报材料及课题组现场汇报情况进行评分。

(三)结果公示:中心根据专家组综合评分,确定拟合作研究单位,在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课题进度

(一)公示结束后,签订合作协议,开展课题研究;

(二)20238月上旬,提交中期成果;

(三)20239月下旬,提交结题成果。

具体以合作协议内容为准。

五、其他事项

对合作研究的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给予经费支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女士:0755-88121452

传 真:0755-88103526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

附件2: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合作研究申报书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