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与个人:
为贯彻落实《深圳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的“文科振兴”目标,培育一批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和成果,在更高目标、更高层面上持续推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设立“深圳大学人文社科振兴计划项目”。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项目类型
1.深圳大学人文社科振兴计划2023年度冲高项目。面向我校具有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潜力的教师,通过项目申报和培育,支持其开展与项目相关的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2.深圳大学人文社科振兴计划2023年度青年项目。支持优秀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加强青年学术梯队建设,激励和助力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提升,为哲学社会科学培养未来的骨干人才和中坚力量。
二资助数量与额度
深圳大学人文社科振兴计划2023年度冲高项目和青年项目各设立10项,每项资助10万元(经费使用期限为2023年12月1日)。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是我校全职在岗教师;
2.冲高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本年度通过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3.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4.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申报。
四项目验收与完成时间
1.项目验收需提交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在SSCI刊物或在CSSCI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同时提交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少于1篇(以上每篇8000字以上),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中期考核验收成果)。其中,冲高项目需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等各类重点重大项目及广东省社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青年项目需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及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通过学校形式审查。
2.项目执行期为2023年7月-2024年12月,其中2023年12月份中期考核。
五材料提交
各单位科研秘书于6月29日(周四)前统一将学院申报书PDF版和汇总表WORD版发送到sxx@szu.edu.cn;申报书名称统一命名为申报人姓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学院人文社科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1份到汇元楼531。
联系方式:26532968,石秀选
社会科学部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