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项事宜的通知

2023年10月23日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负责人:

2018至2020年立项的省级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2019至2021年立项的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有需要结题的,请负责人注意以下相关事项,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一、结题具体要求

结题具体要求见《深圳大学“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细则》(附件1)。另外,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应注明项目类型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得列入结题(验收)材料。

项目研究周期:省级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创新团队项目研究周期3年,特色创新类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研究周期2年。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二、验收流程

省级重点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负责人须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2)及研究成果,需要鉴定的需提交验收(鉴定)材料,经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省级重大项目、创新团队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须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2)及研究成果,需要鉴定的需提交验收(鉴定)材料、验收(鉴定)专家、验收(鉴定)程序等材料。其中《验收推荐专家名单》(附件6)要提前发电子版给社科部复核,并由社科部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才能由课题组组织专家鉴定。免于鉴定的项目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经社科部复核后,报到省教育厅审核批复。


三、在结题成果的形式和数量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表》中预期成果或建设目标的前提下,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结项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凡是符合免予鉴定的,请项目负责人写免予鉴定的申请(申请书格式,不再提供模板,申请中请说明申请免鉴定理由)。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不予通过验收:

1. 未完成《申请书》所规定的任务,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2. 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不完整,资金使用不合理;

3. 擅自修改《申请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

五、提交材料

1、《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

2、《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表》(直接打印即可,无须盖章)

3、《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通讯鉴定表》(一般项目适用)或《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会议鉴定表》(重大项目和团队项目适用)。

一般项目的验收(鉴定)专家组一般由3-7名由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重大项目和团队项目的验收(鉴定)专家组则由57名具备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正高职称至少5人,人员构成须包括同领域研究专家、管理领域专家和财务专家;重大项目和团队项目的验收(鉴定)专家的名单要提前报社科部,由社科部报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鉴定。无论是一般项目还是重大、团队项目的验收(鉴定),校内专家人数不能超过专家总数的1/3

4、成果复印件(专著须交原件)

以上材料纸制版一式1份(重大项目、团队项目一式2份)于2023年11月20日之前交到汇元楼(办公楼)529室。其中结项审批表的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skxm@szu.edu.cn

需要延期的项目,请负责人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5),申请延期的时间不可超过一年。并将负责人签字的纸质表格送到汇元楼529室。

联系人:白丽君   联系电话:26532359 办公地址:粤海校区汇元楼529   电子邮箱:skxm@szu.edu.cn

此类项目每年结题两次,社会科学部收结题材料的时间分别为每年的5月底之前和1120日之前。

 

社会科学部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