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22日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各类课题的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所有已到研究期限的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的项目,包括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史研究专项、党建研究专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专项等各类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二、结题提交材料


按照《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要求,课题成果鉴定、结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纸质材料(按照《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材料格式要求》进行排版):

1. 结题报告

2. 课题立项通知

3.课题申报书

4.开题报告

5.中期报告

6.结题申请书

7.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

8.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

9.研究报告

10.课题成果公报(格式在附件2中)

11.发表的论文(目录及全文复印件)

12.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13.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项目如未进行过任何变更,则不需提交)


()电子版材料


结题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并命名为“教育科学+立项编号+二级单位名+负责人”;最好做成一个PDF,若不是一个PDF,请按纸质材料的顺序排明顺序。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8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社会科学部(汇元楼540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skxm@szu.edu.cn。


四、其他事项


(一)验收专家由负责人自行联系,专家一般为5-7人,最少不少于3人。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的专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二)申请延期的项目由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一次只能申请延期1年。有专门限期的项目除外,一般的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联系人:白丽君    电话:26532359


社会科学部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材料格式要求

附件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

附件3: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格式

附件4: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5: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

附件6: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通讯鉴定表

附件7: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会议鉴定表

附件8: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评估参照指标

附件9: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