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
我校2019至2021年立项的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需要结题的老师,请于2023年12月3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请认真阅读以下相关事项:
一、关于项目研究周期
自立项时间开始,重大招标课题和教师发展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最长不超过3年,优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自立项时开始计算,要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须向市规划办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不予通过验收:
1. 未完成《申请书》所规定的任务,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2. 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不完整,资金使用不合理;
3. 擅自修改《申请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
三、结题材料
1、课题立项通知书
2、《课题申请•评审书》
3、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只有重大和重点项目才需要中期报告。)
4、《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原则上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都要组织结题成果鉴定会。重大招标课题及成果推广应用课题需结题鉴定专家5-7名,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及专项课题3-5名。结题鉴定专家应分属不同学术领域,原则上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5、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和成果简报)
6、成果附件(专著、论文及其它文本成果。从2020年始,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者出版的著作为结项的必要条件。)
7、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除专著外,结题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
四、结题材料的提交
纸质材料:一式2份。
电子材料:《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及课题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和成果简报)的电子版请发至电子信箱:szuzz@szu.edu.cn
提交时间:2023年12月30日前。
联系人:张璋
联系电话:26530799
办公地点:汇元楼540室
特别说明:此类项目今后每年组织两次结题,材料上交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的5月30日之前和10月30日之前。
附件1: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2014版)
附件2: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开题报告格式文本(2014版)
附件3: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4: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材料装订细则
附件5: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资助与管理办法(试行)
社会科学部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