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中国老龄协会,各直属单位;相关高校科研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民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我部制定了《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附后),面向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各界征集研究成果。
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安排,进一步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及时确定研究选题,积极组织研究力量,广泛动员专家学者参与,认真组织实施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推动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助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民政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1日
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为深化民政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持续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发布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运用科学方法,动员各方参与,着力推出具有较强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的应用型研究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征集步骤和类型
(一)课题发布和申请。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请者可在《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附件1)范围内择题申请,也可以结合实际围绕选题所涉及的内容自拟题目。申请者须填写《2024年民政部部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tougao@rcmca.cn。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0日。
(二)课题立项和管理。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立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承担人,并由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与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三)课题结题。民政部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题评审。结题评审通过者予以结题并颁发结题证书,同时给予一定资助;评审未通过者不予结题。
(四)优秀论文评选。课题未予立项的研究者可以自主开展研究,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可参加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论文评选,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论文和《2024年民政部部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提交到邮箱tougao@rcmca.cn。
三、研究成果要求
(一)政治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助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性。研究必须紧密结合民政政策,以政策问题为导向,突出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创新性。相关研究要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在政策研究领域有新内容和新方法。课题研究报告或参评论文必须为从未在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
(四)规范性。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正文一般不少于10000字。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以附上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资料等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的格式和规范参照《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附件3)。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联 系 人:张煜 徐富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
邮 编:100721
联系电话:010-58123791 58123767
附件:1.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
2.2024年民政部部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
3.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
通知具体详情请查看民政部网址https://www.mca.gov.cn/n152/n165/c1662004999979996648/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