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徐显明教授莅临我院并做客“深大讲坛”

2024年04月30日

时间 2024年4月2日 地点 丽湖校区

2024年4月1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徐显明教授莅临深大法学院,并做客“深大讲坛”第193期,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法治道路”。本期讲坛由深圳大学社会科学部、深圳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深圳大学副校长汪永成、社会科学部主任曾宪聚、深圳人才集团董事长高大伟以及深大法学院100余名师生参加讲座。讲座由熊伟院长主持。

深圳大学副校长汪永成教授代表学校致辞。他对徐显明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高度赞扬徐显明教授在法学研究领域、法学教育领域和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方面做出的卓越成就和贡献。他表示,深圳大学正在全力建设高水平法学院,期待徐显明教授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讲座开始后,作为开场白,徐显明教授简要讲述了法学学科的源流。他提到,作为深圳唯一的综合大学,深圳大学没有理由不把法学办好。进入讲座主题后,徐显明教授首先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并从理论意义、政治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等四个方面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接下来,他从时代性、实践性、创新性、体系性等四个方面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法治道路做了总结和刻画。徐显明教授强调,希望广大法学工作者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动中国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讲座最后,汪永成副校长为徐显明教授颁发“深大讲坛”纪念牌。熊伟教授在总结致辞中表示,徐显明教授的讲座不仅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更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政治洗礼。在未来的工作中,深大法学院将学习运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要求,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显明的高水平法学院,为深圳和国家培养更多高质量的法治人才。

讲座结束后,徐显明教授赴明律楼与法学院教师代表座谈,听取熊伟院长有关深圳大学法学学科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情况的汇报。徐显明教授对深圳大学法学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勉励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继续努力,发挥地域优势和政策优势,奋力建设高水平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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