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项目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正常周期为三年,最长可延期两年。教育部全年接受结项申请。
一、结项申请的形式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结项分为线上申请结项和线下提交结项材料,双线索进行。
线上申请:在教育部人文社科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上提交结项申请,生成一个带封面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
结项成果信息中,外文成果需将成果名称译成中文,并加括号随外文成果名称一并录入在“成果名称”栏中,形如:外文成果名称(中文翻译名称);同时,在成果“附件”中,还需提交中文版成果摘要,项目负责人在具体操作时,可以将中文版成果摘要文件与成果其他附件,压缩到一个zip文件中再进行上传。
线下申请:先找刘付婷老师(汇元楼109室)导出该项目收支明细账(项目资金不得列支论文发表版面费)并盖财务章,扫描成PDF格式后备用(用于线上申请时上传)。线上申请后,下载带封面的终结报告书并打印出来,然后把项目终结报告书拿到财务部109室审核表4(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并盖财务章。最后,所有纸质结项材料交到社科部(汇元楼540室,白丽君收)。
二、纸质结项材料包含的要件
第一种情况:鉴定结项的项目报送材料:
(1)项目《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并附财务部门导出的经费支出明细账原件1份。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1份,《鉴定意见表(个人用)》原件1份复印件1份。所请专家5至7人,职称须为副高及以上,其中本校专家不能超过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另外,《鉴定意见书(汇总用)》电子版发送到社科部邮箱skxm@szu.edu.cn.
(3)项目成果1套(成果为著作的,要交1本出版书籍;成果为期刊论文的,可以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成果为未出版的书稿的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书籍;成果为咨询报告的附咨询报告以及采纳证明,若涉密则只提供采纳证明)。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第二种情况:免鉴定结项的项目报送材料:
(1)项目《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并附财务部门导出的经费支出明细账原件1份。
(2)项目成果1套(成果为著作的,要交1本出版书籍;成果为期刊论文的,可以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成果为未出版的书稿的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书籍;成果为咨询报告的附咨询报告以及采纳证明,若涉密则只提供采纳证明)。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符合免鉴定结项的条件为:
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联系人:白丽君 26532359
电子邮箱:skxm@szu.edu.cn
办公室:粤海校区汇元楼54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