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流程

2023年10月23日


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1年及以前前立项项目)采取线下提交材料的形式进行结项

二、流程:

    1.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2.提交社会科学部审核盖章。

    3.社会科学部提交深圳市教育规划办公室审核盖章。

    4.社会科学部通知课题负责人上交鉴定材料电子版一份(U盘)以及纸质版6套。每套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和成果公报)、成果附件(书稿及合同、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除著作外,每套鉴定材料须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

    申请免于鉴定的,须报送鉴定材料2套。免于鉴定申请未获批准的,重新报送鉴定材料6套。

5.社会科学部将材料报送至全国教科规划办。

6.全国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审查通过的课题进行鉴定。

7.全国教科规划办公示鉴定结果及课题成果,发课题结题证书,拨付剩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