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变更和结项指引

2024年09月20日


一、申报

1.申报时间。一般在暑假期间组织申报。

2.申报条件和资助对象。申报者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须完成 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 70%),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后期资助项目分为个人直接申报和出版社推荐申报两种。已与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

3.申报材料。详见当年的申报通知。


二、立项

立项后,科研处扫描发送立项通知书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填写经费预算回执,预算经科研处和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后提交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


三、变更

相关变更事宜请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网址为: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四、结项(先变更,后结题)

   (一)、鉴定结项说明

1.成果鉴定结项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结项电子版材料,同时提交纸质书稿,广东省规划办负责组织鉴定。

2.省规划办将专家鉴定情况报送全国社科办,全国社科办根据专家鉴定意见作出鉴定合格、修改复审、修改重新鉴定、撤销项目等决定。鉴定合格的项目由全国社科办统一分配出版社。申请时有出版社推荐意见的,将优先派送给推荐出版社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3.出版社收到书稿后,与项目负责人沟出版事宜,达成一致后由出版社在平台提交出版证明或出版合同,全国社科办将据此办理结项。最终成果未达到出版标准或不服从统一分配出版社的项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二)、结项程序及所需材料

1.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在线办理项目结项手续。

(1).个人用户注册(已注册过的老师可忽略此步):

登录系统网站 ▶ 点击黄色“个人注册”按钮,填写个人信息 ▶ 提交审核 ▶ 社科部审核通过 ▶ 完成注册

(2).项目结项:

登录系统后,在“立项项目列表”中找到需要结项的项目,点击“申请结项” ▶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结项信息,点击“保存” ▶ 在左侧“结项项目列表”中找到该结项申请,点击提交。(点击“结项项目列表”可以找到正在编辑中的申请结项项目)

2.系统所需材料清单:

材料内容

获取途径

备注

书稿(需匿名)

/

需匿名处理,内容及封面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单位及项目号等信息。

立项时专家意见

立项时已下发


修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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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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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成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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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成果查重报告


主流查重软件都可以。

经费开支明细账(经费使用明细表+项目资金决算表)

/

到财务处(汇元楼109室刘付老师)查询并获得有财务处签章的“项目收支明细”,扫描并上传结项系统,并在系统中填写“项目资金决算表”一栏信息。

3. 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3份纸质书稿至社科部。


三、其他说明

    与出版社沟通出版事宜的时间因不同出版社长短不一,项目负责人应积极与出版社沟通,争取尽快达成一致,完成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