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题申请时间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每年统一组织结题两次,社会科学部收结题申请材料的时间分别为每年的5月20日之前和11月10日之前。
二、结题项目范围
已到研究期限的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包括高等教育专项课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专项、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研究专项、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等。
以上类别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2年。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三、结题提交材料
按照《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要求,课题成果鉴定、结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纸质材料(按照《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材料格式要求》进行排版、胶装),一式一份:
1. 结题报告(没有固定模板)
2. 课题立项通知
3.课题申报书
4.开题报告
5.中期报告
6.结题申请书【即《成果鉴定申请表》,其中的课题资助经费总决算表需要学校计财部审核盖章(汇元楼111室);决算表中每年拨付的经费要填在自筹到位经费里(因这类项目的经费是学校拨付,而非省厅)。】
7.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
8.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
9.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属于成果,如果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设定了要有1篇研究报告,就需要准备研究报告;如果申报书上没有设定要有研究报告,就不提供。)
10.课题成果公报(格式在附件2中)
11.发表的论文(目录及全文复印件)
12.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13.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项目如未进行过任何变更,则不需提交)
备注:第7项和第8项是二选一。如果是会议鉴定,就准备第7项;如果是通讯鉴定,就准备第8项。
(二)电子版材料
结题申请书(即《成果鉴定申请表》)。
四、材料报送方式
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套报送社会科学部(汇元楼540室)。结题申请书(即附件中的《成果鉴定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xm@szu.edu.cn。
五、其他事项
(一)验收专家由负责人自行联系,专家一般为5-7人,最少不少于3人; 专家的职称须为副高及以上。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的专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二)申请延期的项目由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9),一次只能申请延期1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年。
联系人:白丽君 电话:26532359
办公地点:汇元楼540室 电子邮箱:skxm@szu.edu.cn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材料格式要求
附件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
附件3: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格式
附件4: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5: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
附件6: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通讯鉴定表
附件7: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会议鉴定表
附件8: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评估参照指标
附件9: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