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文科相对独立科研机构工作会议

2017年10月27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文科相对独立科研机构长足发展,1023日下午,我校在办公楼201会议室召开了文科相对独立科研机构工作会议。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饶宗颐文化研究院、文化产业研究院、城市治理研究院、美学与文艺批评研究院、海外利益研究院等7个相对独立科研机构全体人员以及教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参加会议。黎军副校长出席会议。会议由社科部田启波主任主持。

 

    田启波主任就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和《深圳大学文化创新发展纲要》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解读和部署。社科部王瑜副主任介绍了相对独立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教务处袁磊主任介绍了相对独立科研机构人员开设本科课程相关事宜。人力资源部田洁副主任介绍了相对独立科研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及职称聘任等相关事宜。随后参会人员就课程安排、聘任考核、机构管理等问题与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并提出相关合理建议。

 

    田启波主任分析了目前我校文科相对独立科研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一、相对独立研究机构要在高层次项目、高水平科研成果上有较大突破,成为文科科研产出的高地。二、强化智库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咨政政府决策的重地。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完整人才梯队,合理布局研究方向。四、加强经费使用,规范管理,增强风险意识。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防范学术风险。

 

    黎军副校长首先肯定了文科相对独立科研机构在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为学校在全省乃至全国综合实力排名、学科排名、社会影响力排名都做出了很大贡献。随后黎军副校长对我校文科相对独立科研机构今后工作提出五点建议: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深圳大学文化创新发展纲要》,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二是要建立沟通机制,科研机构与学院要加强沟通,相互协商解决问题。学校也会在顶层设计层面理顺各方关系。三是要明确自身定位和发展目标,落实我校文化创新发展纲要中“顶天、立地、育人”的要求,一以贯之。四是加强机构制度建设,实现制度规范、管理规范、考核规范,确保科研机构的良好运行。五是抓好三支队伍建设,首先是机构带头人要有责任意识,带好队伍;其次是专职科研人员不仅要明确权利与义务,也要明确自身发展目标,与机构共同成长;最后是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社科部将结合各机构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继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为我校文科相对独立科研机构的发展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