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现将2012年度该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 我校限报2项,申请者须为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教师。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
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二、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1. 该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2.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该项目请于9月28日后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点击“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填写《申请评审书》。
2. 《申请评审书》填好后于10月19日前一式2份交至社科部544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yangliang118@gmail.com。逾期不予受理。
3. 该项目申报文件见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2011/0923/36343.html。
联系人:杨亮;联系电话:26536137。
社会科学部
2011年9月26日
附件: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