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形势下侨务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发挥社会各界和广大侨务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的积极性,探索总结新时期侨务工作规律,促进侨务工作科学发展,国务院侨办侨务理论研究广东基地、广东侨务理论研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2012-2013年度研究课题,内容如下:
一、招标课题及费用
详见附件《广东省2012-2013年侨务研究招标课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和实施任务。不能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不得申报。 2.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3.申报人不得用已经完成的其他机构发布的课题成果作为本次申报的课题内容。
三、申报材料的填写要求
申报书内容要求包括:明确的课题名称,对研究课题价值的基本认识、课题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拟研究的主要内容、框架和重点、难点问题,调研计划、阶段性进度安排及具体期限,课题组成员构成及经费使用,已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等请在标书中列明(详见附表,可自制,字数3000字左右)。一式6份,于2012年9月11日前送至社会科学部(办公楼54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kbwangning@163.com。课题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四、研究经费的资助及拨付方式
经评审,获得立项者由国务院侨办侨务理论研究广东基地、广东侨务理论研究中心予以经费资助。资助经费数额及拨付方式在课题委托协议中约定。
五、研究报告的要求
1.理论创新:具有科学性、创新性,能够揭示事物发展规律,在学术上具有指导意义;申报课题的设计内容,应当着眼于侨务理论和工作研究中的新领域和尚待突破的难点。基础研究鼓励理论创新和弥补侨务研究的薄弱环节。对策研究要求把握最新侨情和针对侨务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实践价值:课题研究强调理论紧密联系实际,注重政策研究,鼓励课题申请人提出比较具体、着力于对策性研究的专题,并能够在较短时期内拿出适应侨务部门工作需要的成果,具有可操作性。 3.资料使用:能够反映国内外的最新研究动态,重点突出,对阐述的观点具有说明力。 4.学术规范:结构完整,撰稿人对文稿具有真实、完整的著作权,所引用的资料均应注明出处。 5.篇幅字数: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超过3万字,并附有3000字以内能够反映本研究核心观点的摘要。
六、评审事项的安排
课题研究中期,课题负责人应在2013年4月30日前提交反映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的中期检查报告。国务院侨办侨务理论研究广东基地、广东侨务理论研究中心将召开中期推进会以座谈及听取提纲说明等方式,对中期成果作出回复。课题研究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研究期限,应在中期检查报告中注明,并同时提交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可在重新核定的期限内提交研究报告。中期检查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延期申请。
课题负责人应在2013年9月30日前向国务院侨办侨务理论研究广东基地、广东侨务理论研究中心提交课题结项报告1份及纸质研究报告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1份,接受学术委员会评审。
国务院侨办侨务理论研究广东基地、广东侨务理论研究中心将对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并告知课题负责人单位。对可能作出“不合格”结论的研究成果,国务院侨办侨务理论研究广东基地、广东侨务理论研究中心将要求限期修改,限期修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
2013年9月30日前未提交研究报告,或提出延期申请未得到批准的,不得参加结项评审,视为不合格。
其他事项,由国务院侨办侨务理论研究广东基地、广东侨务理论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 宁 联系电话:26426761
社会科学部
2012年8月8日 | |
附件:
《广东省2012-2013年侨务研究招标课题》(1).doc
国务院侨办侨务理论研究广东基地、广东侨务理论研究中心课题任务申报书(1).doc
国务院侨办侨务理论研究广东基地、广东侨务理论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