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3年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大研究课题已开始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并在所申报的课题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能力。
(二)申报单位应合理安排研究队伍,确保胜任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组织方式
研究课题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申报单位合作,联合组成研究团队,共同组织推进课题研究。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需填写《深圳市政府重大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六份,于2013年5月22日前,送至社科部(办公楼544),同时将电子件发到skbwangning@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四、立项程序
(一)申报截止后,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将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初审,并于6月1日前通知初审入围的课题申报人。
(二)对初审入围的课题,6月15日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时需课题负责人现场答辩,每个项目约15分钟。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6月20日前提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立项课题。
(四)课题正式立项后,通知立项单位,并于6月30日前签署合作协议。
五、课题经费
课题立项后,根据市财政相关规定,给予立项单位必要的经费资助。原则上经费资助不超过20万元。
六、课题进度
研究课题需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在5个月内完成。
七、注意事项
具体课题指南见附件1,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课题指南,按题申报。
联系人:王宁 26426761 653706
社会科学部
2013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