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检查及结项的通知

2013年10月08日

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的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现开展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并传达关于结项要求的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一、关于2013年度检查

2012年立项的所有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提交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wzj-623@163.com),对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书面报告。年度检查报送截止时间:1030日。

二、关于结项

各到期未结项的负责人请加快研究进度,尽快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成果5套,结项审批书(含财务明细表)2份,成果简介2份,预算回执1份,电子版成果和简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学术规范声明》1份(见附件)。结项材料请于1210日前报送社科部。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及省社科规划办均严格审核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并执行了新的审查制度,请参看规划办《关于认真审核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并认真执行:http://www.gdpplgopss.gov.cn/ghgztz/201309120001.htm

仍不能按计划完成时间结项或确实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规划办审批(需要有正当、详实的理由)。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者,规划办将作终止项目处理,请各负责人认真对待。

社科部联系人:王占军   电话:26537588

社会科学部

                             2013-9-26

 

附件:

            国家社科立项名单.xls

             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学术规范声明.doc

             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