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文科单位:
为表彰我校在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激励学术创新,繁荣科学研究,经学校研究,现启动2013年度深圳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我校高水平科研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类)分设以下三个奖项:
1、政府奖后奖
2、学术创新奖
3、咨政服务贡献奖
二、奖励范围
1、各类奖项申报根据《深圳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办法(试行)》(深大[2013]122号)执行。
2、学术创新奖受理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政府奖后奖与咨政服务贡献奖受理自2012年9月15日至即日获得的政府奖励成果与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已获得过学校奖励的除外)。
3、根据上述奖励办法,此次学术创新奖的认定范围仅限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文艺作品另行评定。
三、申报程序
1、由申报人填写相关奖项的申报表,提交申报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
3、图书馆核实(学术创新奖);
4、所在单位报送社会科学部审核;
5、公示后提请校学术委员会文科分委员会认定。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社会科学部反映,社会科学部予以调查,校学术委员会文科分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
四、申报材料
1、各文科单位即日起组织相关教师申报,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政府奖后奖申报材料为:申报表(附件2)和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各1份;学术创新奖申报材料为:申报表(附件3)1份 ;咨政服务贡献奖申报材料为:申报表(附件4)、证明材料原件和成果各1份。以上3类奖励须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版。单位科研秘书统计所有申报材料后,填写汇总表(附件5),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汇总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办公楼544室,杨亮,电话:2653-6137,邮箱:yangliang0755@126.com。
社会科学部
二○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1、《深圳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办法(试行)》.doc
2、深圳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申报表(人文社科类)-2013年度政府奖后奖.doc
3、深圳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申报表(人文社科类)-2013年度论文类学术创新奖.doc
4、深圳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申报表(人文社科类)-2013年度咨政服务贡献奖.doc
5、单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