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从事原创性研究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我校修订了原《深圳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深大【2007】170号),制定了《深圳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办法》(深大【2013】126号)。根据新文件,奖励的对象只包括2012年及以后的的科研成果。考虑到部分老师2011年及以前的成果尚未申报过奖励,现根据原奖励办法(即《深圳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深大【2007】170号))启动科学研究奖(人文社科类)的补报及评审工作。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学术创新奖是对具有标志性、创新性和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著作、文艺作品的奖励。
学术创新奖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3、6、18名,奖励额度分别为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各奖项名额可空缺,突出成果确实数量较多时,可超额。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具体条件参见《深圳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深大【2007】170号)(附件1) 。
2、学术创新奖只受理2011年12月31日以前出版的学术论文、著作、文艺作品等。每人限报一项(已获得过学校奖励的成果不得再申报)。
3、根据《深圳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深大【2007】170号)规定,未获过奖且已申报过两次的成果,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由申报人填写相申报表,提交申报材料。
2、经所在单位推荐后,由单位集中报送社会科学部(需提交单位评委人员名单和投票结果)。
3、申报材料评审前公示。
4、社会科学部提交科研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5、评审的获奖成果授奖前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社会科学部反映,社会科学部予以调查,评审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社会科学部裁定。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根据《深圳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深大【2007】170号),即日起组织相关教师申报,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根据“谁申报,谁举证”原则,由申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为:申报表和学术影响材料清单各15份(含1份原件)(附件2),著作原件和证明材料1份(根据前几年情况,因数据库可能有误,要求提供他引文章首页和引用部分复印件),电子版1份。
单位科研秘书统计所有申报材料后,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办公楼544,杨亮,电话2653-6137,邮箱:yangliang0755@126.com。
附件1:《深圳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深大【2007】170号).rar
附件2:深圳大学学术创新奖申报表(人文社科类).doc
附件3:单位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部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