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第一批重大研究课题已开始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并在所申报的课题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能力。
(二)申报单位应为深圳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
市外研究机构申报的,应在深圳设立有分支机构并以分支机构名义申报,课题组主要成员应在深圳工作或保证有累计不少于2个月的时间在深圳从事研究。
(三)申报单位应合理安排研究队伍,确保胜任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在项目申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方式
研究课题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申报单位合作,联合组成研究团队,共同组织推进课题研究。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填写“深圳市政府重大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六份,于2014 年5 月28 日前送至社会科学部(办公楼544),同时将电子件发到skbwangning@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四、立项程序
(一)申报截止后,中心将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入围的课题申报人。
(二)对初审入围的课题组,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经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后,确定立项课题。
(四)课题正式立项后,通知立项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五、课题经费
课题立项后,根据市财政相关规定,给予立项单位必要的经费资助。原则上不超过20万。
六、课题进度
研究课题需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在4个月内完成。
七、注意事项
具体课题指南见附件1,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课题指南,按题申报。
联系人:王宁 26426761 653706
社会科学部
2014年5月13日
附件:
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第一批重大研究课题计划.doc
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大研究课题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