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第一批重大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4年05月13日

各单位:

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第一批重大研究课题已开始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并在所申报的课题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能力。

(二)申报单位应为深圳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

市外研究机构申报的,应在深圳设立有分支机构并以分支机构名义申报,课题组主要成员应在深圳工作或保证有累计不少于2个月的时间在深圳从事研究。

(三)申报单位应合理安排研究队伍,确保胜任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在项目申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方式

研究课题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申报单位合作,联合组成研究团队,共同组织推进课题研究。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填写“深圳市政府重大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六份,于2014 5 28 日前送至社会科学部(办公楼544),同时将电子件发到skbwangning@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四、立项程序

(一)申报截止后,中心将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入围的课题申报人。

(二)对初审入围的课题组,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经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后,确定立项课题。

(四)课题正式立项后,通知立项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五、课题经费

课题立项后,根据市财政相关规定,给予立项单位必要的经费资助。原则上不超过20万。

六、课题进度

研究课题需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七、注意事项

具体课题指南见附件1,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课题指南,按题申报。

       联系人:王宁  26426761   653706

 

   社会科学部

  2014513

               附件:

                            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第一批重大研究课题计划.doc

                            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大研究课题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