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宣传文化基金2015年度第一批经常性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申报人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第一批申报项目界定
本通知中所提“经常性项目”是指经由“两金”资助3年以上,运行绩效优良,且常年开展的项目。
二、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要求及预算编制注意事项除参照往年申报通知和指南执行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策划和申报材料应突出亮点,进一步提升品牌和扩大影响,力求精品更精,品牌更亮;紧密围绕项目主题策划相关内容,避免形式主义和与项目关联性不大的活动。
(二)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财政委有关规定,严控以下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会议经费、出国(境)经费、展览经费、研讨会及论坛经费、晚会经费、印刷费;根据项目开展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预算和支出结构。
(三)根据市财政委有关要求,财政当年下达到零余额账户的项目资金计划指标,项目单位必须当年使用,不允许跨年度结转使用。因此,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计划编制预算,凡跨年度运行的项目,必须在预算和项目执行计划中列明各年度资金使用额度。
三、申报方式
(一)按照基金办规定,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实行网上申报。
(二)请申报人凭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深圳大学 密码:536137)登录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szcf.org.cn(具体操作请参见附件一《系统操作指引》)。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建议使用IE8浏览器(申报系统网站有IE8下载连接,可下载安装)。
(三)申报人按照《系统操作指引》(附件一)自行在系统中填写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经费填写必须依照预算科目(附件四)进行。
(四)建议申报人在进入系统申报前先填写申请评审书(参见附件二,附件三),然后将相关内容粘贴至系统相应模块中,防止系统掉线导致信息丢失。我校只有一个公共账号,申报人在填写完相关资料并提交之后直接点击电脑右上角的叉号将网页关闭,请勿点击退出系统,否则可能造成其他同时在线的申报人掉线导致信息丢失。
申报人切勿进行项目申报之外的其他操作,以免误删信息导致申报系统数据丢失。
(五)申报人填写完毕并提交之后,须将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及所有上传附件)发送至516440674@qq.com邮箱,社会科学部将进行形式审查,申报人须确保发送邮箱材料与系统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请申报人务必于2014年11月21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崔福海 联系电话:26532968
社会科学部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
深圳市宣传文化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引.doc
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样本).doc
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报预算科目说明.doc
深圳大学资助三次以上宣传文化基金项目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