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当前我国行政区划和地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加强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理论支撑,民政部发布2015年区划地名研究课题指南,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考选题
申报者可围绕以下选题,结合当前我国行政区划设置、地名普查和地名管理情况以及自身研究专长,确定具体研究内容。
1.城市新区与城市行政区划设置研究
2.行政区划设置与城镇空间布局及规模结构研究
3.地域型政区与城市型政区比较研究
4.城区与周边县(市)联系程度的量化研究
5.行政区划调整效果实证研究
6.行政区划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
7.行政区划与“一带一路”倡议关系研究
8.行政区划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关系研究
9.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基本规范研究
1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地名研究——西藏传统村落调查与保护
11.政区更名效果实证研究
12.跨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普查与标准化研究
13.地名普查质量控制管理研究
14.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地名信息服务模式研究
15.基于物联网的地名信息服务研究
二、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必须严格遵守民政部科研课题管理要求,紧紧围绕我国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紧密结合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针对行政区划、地名普查和地名管理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具有前沿性的政策研究,研究报告中必须有不少于5000字的政策建议。
2.研究报告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达到公开发表和出版要求;鼓励在研究中进行量化分析、中外对比研究、古今对比研究、国内不同地方对比研究。
3.研究报告正文部分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重点课题不少于5万字。总报告字数超过5万字的,需要整理出一份1万字以内的概要。研究报告应突出原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在国内同类研究中具有前沿水平。已发表过和已获奖论文、其他课题成果不得参加结题。文字责任由课题负责人或研究报告作者承担。
4.课题组需在
10月
31日前
提交研究报告。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将请有关专家统一评审验收。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对于通过评审的报告颁发部级课题结题证书。
5.研究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研究报告撰写要求》(附件3)。
6.研究成果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和作者共同所有,未经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同意,不得在公开刊物和内部刊物上发表。
三、材料提交
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民政部招标课题申请书》(附件1)和《民政部2015年区划地名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招标课题承担单位。中标的课题,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民政部科研任务书》,每项课题最多申报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重点课题可酌情增加)。请有意
向申报的
老师于
2015年
5月
18日前
将纸质版申请书及论证活页一式四份送至社科部53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516440674@qq.com邮箱,电子邮件的主题及附件标题请规范填写申报者姓名、具体题目及所在单位信息,示例:“李某某:××××××××××研究(××××大学×××学院)”。
联系人:崔福海 电话:26532968
社会科学部
2015
年5月8日
附件:
20155840附件1.申请书.doc
20155846附件2.论证活页.doc
20155851附件3.研究报告撰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