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法制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5年06月29日

2015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以推动建设法治中国为目标,为国家法治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坚持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基础理论研究为辅。在注重应用对策研究的同时,适当兼顾法学基础理论研究。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有前瞻性的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注重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二、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
  2、一般课题和中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3、专项任务课题:司法部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研究。
  3.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申请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申请中青年课题者,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76920日后出生),并且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四、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10份(含原件1份,资格证书或证明只需1份,放在原件材料中)及电子版1份(516440674@qq.com邮箱)。

2.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15915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办公楼531室。
联系人:崔福海 电话:26532968

社会科学部

2015629

附件:

2015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docx

2015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doc

申请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