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现转发两则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广东财政科研课题的申报通知:
课题申报一: 《关于2015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全省财政系统和有关科研院所围绕我省财政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使财政科研工作更好地为我省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按照《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广东财政科研自主参与科研课题立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省财政系统、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研究团队可申报自主参与课题:
(一)全省财政系统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课题研究团队,鼓励财政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
(二)按照省财政科研所发布的选题方向开展研究,或按照选题方向指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研究题目;
(三)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较为扎实的财经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三、申报程序
参照《2015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选题参考方向》(附件1),按要求填写《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资料,并于9月2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至办公楼546室。
四、其他事项
省财政科研所将在立项申报结束后半个月内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将专家评审结果报厅领导批准后,公布自主参与课题立项名单。同时向批准立项的课题组下达立项申请书,课题组按照申请书确定的内容开展研究。省财政科研所在结项评审时对获奖课题给予一定成本补助。
课题申报二: 《2015年广东省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立项申报公告》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研究力量围绕广东财政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财政前沿性理论等开展专题研究,充分发挥财政科研“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职能作用,根据《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广东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立项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省财政系统、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
二、申报条件
(一)熟悉财政学前沿理论动态,主要研究人员具备扎实的财经理论知识及相关学科理论基础;
(二)对财经形势及财政改革发展有较深认识,对公开择优课题选题方向涉及的研究内容较为熟悉;
(三)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四)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主要研究人员具有至少硕士以上学历;
(五)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申请。
三、申报程序
申请者可通过省财政厅官方网站查看公开择优研究课题选题方向(附件3),下载并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申请书》(附件4),并于9月2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至办公楼546室。
四、其他事项
省财政科研所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课题立项评审专家组,择优选择研究团队,报省财政厅审批后确定立项课题,并公布评审结果。经评审立项的公开择优课题项目,由省财政科研所下达立项通知,并与课题组签订《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项目协议书》并划拨科研经费(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首次拨付为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课题组按下达的立项设计要求启动研究。
联系人:车达 电话:26530799 电子信箱:cheda@szu.edu.cn
社科部
2015年9月1日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