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文科单位:
为表彰我校在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现启动2015年度深圳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我校高水平科研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类)分设以下四个奖项:
1、重大成果奖
2、学术创新奖
3、咨政服务贡献奖
4、高层次项目及科研平台建设奖(由学校直接认定,无需申报)
二、奖励范围
1、各类奖项申报根据《深圳大学科研奖励办法(人文社会科学类)》(深大〔2015〕248号)执行。相关规定见附件1。
2、学术创新奖受理论文须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1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和文艺作品出版或发表无时间限制,每人限申报一本著作或作品(已获得过学校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重大成果奖与咨政服务贡献奖受理自2014年10月15日至2015年12月21日获得的政府奖励成果与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已获得过学校奖励的除外)。高层次项目及科研平台建设奖由学校直接认定,奖励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1日立项的国家级项目或新建平台。
三、申报材料
1、各文科单位即日起组织相关教师申报,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重大成果奖申报材料为:申报表(附件2)和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各1份。学术创新奖申报材料为:论文成果提交申报表(附件3)和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各1份 ;著作成果提交申报表(附件4)10份,著作及学术影响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文艺作品成果提交申报表(附件5)6份,作品复件、作品学术及社会影响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咨政服务贡献奖申报材料为:申报表(附件6)、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各10份和成果1份。以上各类奖励申报须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版。
各类奖励务必通过学院(或重点基地)申报,由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报送申报材料。科研秘书收齐材料后,须填写并提交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1份,汇总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各类奖励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zj-623@163.com,并注明学院名称和报奖字样。
3、各单位须于2015年12月21日前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办公楼544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王占军 26537588 吴沛谦 26536137
社会科学部
2015年12月7日
附件:
——《深圳大学科研奖励办法(人文社会科学类).doc
——相关文档.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