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6年01月08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二、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6.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 2016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网址: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经校社科部审核通过后打印提交。

3. 申请者务必认真阅读附件详细申报通知及常见问题释疑。

四 材料提交
    网络申报截止日期:2016222

校社科部审核日期:2016223-29

经社科部审核通过后,打印《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提交到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收齐汇总,于201634日前将纸质申请书统一提交到校社科部。请按时提交,逾期不受理。


    联系方式:2642-6761,石秀选,办公楼531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申报通知

附件2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社会科学部

              201618

附件: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申报通知.docx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