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人文社科研究机构三年期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03日

各相关文科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深大【2015189号)文件要求,现启动人文社科研究机构三年期综合评估工作。

请各相关文科研究机构(附件1)填写综合评估表(附件2)报送机构依托学院、部。综合评估表只填写2013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的成果数据,研究机构相关人员的研究成果、课题项目等只能对应一所研究机构,不能重复使用。学院、部初审汇总后请于201633116:30前将综合评估表纸质版一式5份(双面打印)送交社科部546室,电子版发送至cheda@szu.edu.cn。逾期未提交综合评估表的研究机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估,学校将予以撤销。

联系人:车达  电话:26530799 

                社科部

                   201633

附件:

附件1参加评估研究机构一览表.xlsx

附件2深圳大学人文社科研究机构综合评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