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第二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6年05月11日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搭建沟通粤港澳台四地法学、法律界的桥梁,进一步促进内地与港澳台法律制度的衔接与沟通,更好地凝聚四地法学、法律界的人才精英,共同推动四地法学研究的合作与发展广东省法学会决定联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法治社会》期刊共同承办第二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研讨会初定于20161014日(星期五)在深圳市举行。为办好本届研讨会,汇聚各方智慧,现面向我校开展研讨会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文主题

研讨会主题:粤港澳台合作与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共设置5个分论题:

1.自贸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经贸合作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3.司法合作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4.基本法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5.粤港澳台参与“一带一路”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或研究兴趣围绕主题和分论题撰写学术论文,题目可自拟、字数不限。

    二征文要求

1.论文要有创新性,理论联系实践,学术严谨,文风简练,行文规范。首页脚注请写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职务)、学位、工作单位、研究领域或方向及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2.论文编排、注释体例及有关要求:(1)杜绝抄袭,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和知识产权争议问题。(2)不得一稿多投,对来稿原则上不退还。(3)文责自负,所发表的文章仅反映作者本人的观点。(4)正文前须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及35个“关键词”。(5)注释采用注脚,全文连续注码,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6)文稿获得研究项目资助或属于课题研究成果的,请特别注明。

对于提交的论文,将征求作者同意后,择优在省法学会公开发行刊物《法治社会》及市法学会刊物《深圳法学》刊发;

三 征文提交

1.请相关单位组织教师、研究生撰写论文。征文请发至:sxx@sz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第二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主题征文”字样,电子文档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

2.我校截止日期:2016912日。

联系方式:2653-2968,石秀选

  

社会科学部

201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