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广东华侨史》编修工作的部署,促进华侨史课题研究工作更广泛地开展,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有关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决定对《广东华侨史》2016年专项课题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二、课题指南
本次课题招标采用项目指南的形式发布(见附件1),择优选出35个课题。
三、课题研究经费
本次招标课题的经费资助金额分为三类:15万元/个、10万元/个、5万元/个的课题。经费支付方式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约定。
四、申报人的范围及基本条件
1、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个人。
2、申报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须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3、申报人必须具备独立开展所选投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
4、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所选投课题领域有相关的研究成果。
5、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6、课题原则上要求2-3年内完成。作为最终成果的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其学术规范参照学位论文的形式,每个课题都要有学术史回顾,但不要求发表阶段成果。史料整理与翻译等非研究类别的形式在课题合同中另外约定。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人根据各自的研究优势选投课题,每位投标人选投课题的数量为1个。
2、投标人下载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6度< 广东华侨史>特别委托项目预算表》、《2016年度< 广东华侨史>课题项目申请评审书匿名评审表》,如实填写完毕后,一式3份(请用word文档格式制作),《申请书》和《预算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电子版发送到:cheda@szu.edu.cn。
3、课题评选主要参照依据
1)投标人课题在选题上意义突出,内容充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学术价值较高;
2)投标人课题研究方案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实施方案操作性较强;
3)投标人课题组的研究基础较好,实力较强;
4)投标课题经费预算方案合理、实在。
我校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9月29日中午12点,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前联系社科部。
联系人:车达,电话:26530799,18682280618 ,地址:办公楼525
社会科学部
2016-9-14
附件:
《广东华侨史》2016年度专项招标项目课题指南.docx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docx
2016年度《广东华侨史》特别委托项目预算表.docx
2016年度《广东华侨史》课题项目申请评审书评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