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发布,请2016年度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根据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填写项目回执,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项目责任单位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统筹管理使用。预算编制主要根据直接经费数额进行。
2、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直接费用预算。具体规定详见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6/0927/c219469-28744147.html。
3、回执电子版下载后,请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折叠。纸质版请于10月12日前报送社科部54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wzj-623@163.com。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老师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
社科部联系人:王占军 电话:26537588
社会科学部
2016年9月28日
附件:
2016年度立项名单.doc
预算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