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深圳十大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年10月19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集中展示近年来,重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法学研究取得的新成果,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导向作用,激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研究热情,推进法学繁荣和法治实践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深圳做出应有贡献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首届深圳十大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近年来,重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开出版、发表的法学理论成果,包括专著、论文以及虽未正式出版发行,但以某种形式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专刊、重大改革方案等

 

二、奖项设置

深圳十大优秀法学研究成果10 个及深圳十大优秀法学研究成果提名奖5 个,获奖成果享有精神及物质奖励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6 11 10

 

四、材料提交

请申报人认真填写《“深圳十大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申报表,确保推荐表内容的真实性2016 11 10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1 份(发至sxx@szu.edu.cn )、A4 纸打印件5 份(其中含原件1 份),连同纸质作品(专著5 本,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的复印件5 份),申报作者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成果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提交到校社科部。

 

联系方式:26532968,石秀选,办公楼531

电子邮箱:sxx@szu.edu.cn

 

附件:1.首届深圳十大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评选办法

2.深圳十大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申报表

 

 

社会科学部

2016 10 19

 

 

附件:

附件1:首届“深圳十大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评选办法.docx

附件2:深圳十大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