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法学会组建法律人才专家库的通知

2017年05月19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人才“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为深圳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深圳市法学会拟从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中遴选组建深圳市法学法律人才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道德情操;

2.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的,应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研究成果具有较为突出水平,在其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3.从事法律实践的,应有突出的专业能力,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高声誉,且具备良好的调研能力,能针对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4.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申请直接入库;

5.五年内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以及与执业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二、主要任务

人才专家库主要是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提供法律方面的智力支持与保障,主要任务有:

1.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2.为市委市政府立项的重大法治项目提供咨询、论证及评估工作;

3.参与由深圳市法学会发起的重大调研课题以及重大法治实践项目;

4.参与深圳市法学会组织的各类专业评选活动;

5.参与其他重大法治项目。

三、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深圳市法学会法律人才专家库报名表》,提交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sxx@szu.edu.cn。另需提供本人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证书、法律研究成果等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材料复印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6月9日。

 

附件:深圳市法学会法律人才专家库报名表

 

联系方式:26532968,办公楼531,石秀选

 

 

       社会科学部

  2017519

附件:

深圳市法学会关于组建法律人才专家库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