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7年度省教育厅项目(人文社科)结题报告的通知

2017年11月24日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2014年和2015年我校获资助省教育厅项目(包括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及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创新团队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特色创新科研类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需结题的老师,提交结题报告时,请认真阅读管理文件及注意以下相关事项:

一、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应注明“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得列入结题(验收)材料。

二、验收流程

特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负责人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广东省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特色创新类项目、特色创新科研类项目负责人须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2)及研究成果,经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审核合格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省级重大项目、国家级重大培育项目、国家级重大培育成果项目,创新团队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须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2)及研究成果,经省教育厅对验收(鉴定)材料、验收(鉴定)专家、验收(鉴定)程序审核同意后,学校组织验收,免于鉴定的材料报关到省教育厅备案。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不予通过验收:

1. 未完成《申请书》所规定的任务,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2. 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不完整,资金使用不合理;

3. 擅自修改《申请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

五、提交材料

1、《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

2、《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表》

3、成果复印件(专著须交原件)

以上材料纸制版一式3份交到办公楼529。其中结项书的电子版(PDF到邮箱lifei2264@163.com

本学期结项材料收取截止日期126日中午1200

联系人:李飞  26532359.

各类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3)。

 

 

社会科学部

20171124

 

 附件:

附件1-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2-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doc
附件3省教育厅各类项目结项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