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7年12月27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将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设置、选题描述、参考方向、申报时间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各类课题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回执后,即可获得经费资助。实际经费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所有课题应在20191231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应提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五、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建议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上述材料于2018313日前交到社科部(办公楼529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飞  26532359

详情请登陆http://www.seac.gov.cn/art/2017/12/20/art_144_296866.html查看。

社会科学部

20171228

附件: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doc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