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的通知

2018年01月11日

各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在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省社科规划办决定对2011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是:2011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仍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规划项目(包括未通过第一次结项鉴定,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第二次结项鉴定的项目)。

二、凡属上述清理范围的项目,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3月15日前,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结项(结项程序请参阅我校社科部网站或省社科规划网站)。

三、逾期未申请鉴定结项的,省规划办一律予以终止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被终止项目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车达 26530799

社会科学部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