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哲学社科“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8年04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度课题的申报面向全市,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

  二、本次年度课题申报设《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人可以在该《课题指南》范围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针对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市委市政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申报;

三、本次年度课题立项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共建课题,前三者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0万、18万和5万元;

四、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

  五、以课题组负责人身份申报规划课题,同一年度仅可申报一项,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申报规划课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申请两项课题;有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在研课题者或有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结题不良纪录者,不得申报2018 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六、不具备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没有获得博士学位的项目申报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七、青年课题申报者及课题组参与人员均应在1978 1231后出生;

八、申请者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九、请申报人认真填写《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2),将书面材料一式3份(含原件1份,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和电子版于57日前报送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科研秘书对申报书认真审查无误后,于58日前提交到校社科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石秀选,26532968

    办公楼531sxx@szu.edu.cn

 

附件一: 《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二: 《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社会科学部

2018413

 

 附件:

附件一: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docx
附件二: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