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粤财办函〔2018〕83号文件要求, 2018-2019年度广东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立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本通知所称“公开择优课题”是指由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研究团队,按照立项原则有关要求,根据省财政厅发布的选题,通过公平竞争方式获得择优立项的课题。详情请查看广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gdczt.gov.cn/zwgk/ggtz/201804/t20180412_935382.htm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主要研究人员具有至少硕士以上学历;
(二)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课题组从2018-2019年度广东财政科研公开择优研究课题选题(附件1)中选取研究题目,围绕其研究要点,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老师所在学院公章即可),自行于4月30日前向省财政科研所提交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纸质版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北京路376号省财政科研所,邮编510030。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gdczkysyj1s@163.com。联系人:郑德琳,电话:020-83170625
四、其他事项
经评审立项的公开择优课题项目,由省财政科研所与课题组签订《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项目协议书》并划拨科研经费(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首次拨付为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经费)。课题组按项目协议要求开展研究。
附件:
1.2018-2019年度广东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选题
2.广东省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立项申请书(2018-2019年度)
社会科学部
2018年4月20日
附件:
2018-2019年度广东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选题.doc
广东省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立项申请书(2018-2019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