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2018年度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请登录http://www.seac.gov.cn/art/2018/5/7/art_144_302439.html查询
一、后期资助项目范围
主要资助对新时代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时效性、针对性、应用性强的成果(含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二、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有依托单位,能够提供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二)每位申报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的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
(四)申报人目前未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完成不足80%,尚不能在已有成果基础上进行转化;
2.成果的核心内容已经出版或发表;
3.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4.已获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
三、项目管理
(一)后期资助项目的管理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经费资助额度为2—5万元,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项目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后,即可获得经费资助。首期拨款为资助总额的80%。
(二)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在一年半内完成,确有需要延长应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三)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由国家民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填写课题申请表和成果介绍活页。申请人在国家民委网页上下载“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表”和“成果介绍活页”,将填好的申请材料连同申报成果报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请表、成果介绍活页、申报成果各一式3份。另需撰写成果核心内容1份(主要包括对问题的描述、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不超过5000字)。课题申请表和成果介绍活页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成果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在成果介绍活页和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或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上述材料交于办公楼529室,联 系 人:李飞 26532359
五、报送时间
201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拟于7月、12月组织2次集中评审,第一次集中申报时间为6月4日,第二次集中申报时间为11月5日。时效性强的成果可随时申报、随时立项。本年度第二次申报,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表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成果介绍活页
社会科学部
2018年5月8日
附件: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表.doc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成果介绍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