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2019年教育部社科司决定继续设立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情请登陆社科司网站https://www.sinoss.net/2018/0730/83307.html查询,通知中所有附件请在该网页下载。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研究项目分为:
1.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重点选题”主要是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和实践探索,资助经费40万元左右,研究年限为3年,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思想政治理论课各课程教研室;“一般选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支持建设一批优秀科研团队。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研究年限为1-2年,支持一批优秀教学改革团队。
3.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研究年限为3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
“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选题’”项目应严格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进行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选题’”项目可以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题目(附件2)进行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项目,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团队必须是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学校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独立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下设的教研室(组),具体负责思政课的教学管理工作。申报者应为教研室负责人。
(2)教研室(组)师资配备充足,经费使用有保障;教研室(组)能够自觉依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统编教材定期组织集体备课;团队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能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其经验在全国或本地得到一定推广;团队成员思想理论水平、学术水平、教学水平较高,综合素质较强。
(3)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项目·西部选题”的团队所在学校,必须地处“西部大开发战略”所涵盖的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且不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在高校。
(4)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项目·名师工作室选题”的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10年,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一线工作岗位上能够完成至少3年的项目任务,教学和科研的模式、经验在全国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3.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选题’”项目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培养选题”的申报人,还应是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导师;项目成员主要为申报人所指导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项目研究内容应与研究生培养紧密结合。
4.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年龄在35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1年。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申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建设;参加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展示活动;获得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奖项。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研究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2年(指2017、2018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项目申请资格。
(6)除上述情况外,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选题’”项目,同一所高校已经在研两项“重点选题”项目,不得再申报“重点选题”项目;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不得申报“西部选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名师工作室选题”。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1.申报办法
(1)“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选题”实行限额申报。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申报,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统筹考虑本专科等不同类型学校”的原则,根据申报名额(附件3)和上述基本条件组织遴选,并统一上传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限报1项。
(2)“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选题”不实行限额申报。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组织申报并上传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 全国高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180号)精神,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组织申报并统一上传申报材料,各地限报2项。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限报1项。
(4)“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依照所分配名额(含所在地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的名额)(附件4),按照申报条件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的遴选原则,在认真组织评选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并统一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18年8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在本通知附件下载相应的《申请评审书》,按《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提交相关管理部门网上填报。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其中间接经费不低于0.2万,不高于总经费的3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9@sinoss.net。
3.报送时间及要求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我校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于2018年9月12日12:00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2019年度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推荐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5)1份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飞;联系电话:26532359。
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和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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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详情请登陆社科司网站https://www.sinoss.net/2018/0730/83307.html查询,通知中所有附件请在该网页下载。
社会科学部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