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2019年06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据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宣传文化基金”)年度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启动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项目申报:201966日~201974日。

 

(二)项目评审:201978日~20191231日归口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市委宣传部审议、市财政局复核、基金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示。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无须提交纸质版申报书。请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两金”申报审批系统:http://www.szcf.org.cn (用户名:深圳大学,密码:536137),并参照《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附件1)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二)建议申报人在进入系统申报前先填写《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2),然后将相关内容粘贴至系统相应模块中,防止系统掉线导致信息丢失。我校只有一个公共账号,申报人在填完相关资料并保存后,可选择关闭网页,切勿点击退出系统,否则可能造成其他同时在线的申报人项目信息丢失。同时,申报人勿进行本人项目之外的其他操作,以免误删信息导致申报系统数据丢失。

 

三、申报要求

 

(一)请申报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实施文化创新发展2020方案和建设全球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国际文化创新创意先锋城市,积极探索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结合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精心策划扩大深圳影响、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打基础、利长远、谋发展的项目,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多做文化惠民、文化利民、文化便民的实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请申报人提前做好全年工作策划,加强项目的预见性和计划性,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内涵。项目策划在政治和艺术上都要坚持正确鲜明的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突出社会效益和品牌意识,力求精品更精,品牌更亮;注意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

 

(三)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中各项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及时提交合规材料。逾期提交规定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四)各申报人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务必实事求是,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和《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细则》(附件4)有关规定,确保所编预算切合实际、计划周详,反复核对无误后方正式提交。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后,将不能退回修改。

 

四、联系方式

 

石秀选,26532968,办公楼531

 

 

附件:1.《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附件2. 《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3.《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细则》

 

 

 

社会科学部

 

2019610